各级科研院所,各市农业农村局,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企业等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以科技创新赋能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全省农业科技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农业科研人才。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装备、智慧农业、农村经济等涉农领域研究、教学、技术研发的专业人员。

2.农业技术人才。各级农业农村、科教系统事业单位、农技推广中心、植保、农机、畜牧、水产等涉农专业技术机构的农业科技工作人员。

3.农业企业技术人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技术研发、生产指导、农技服务的科技人员。

4.其他人才。具备扎实农业实操技术、长期开展农技服务的乡土技术人才、科技特派员等。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2.在本领域具有权威学术地位,在科研推广上有突出成就,有引领该领域学术与技术发展的能力;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本产业相关研究或推广5年以上;

4.原则上1969年以后出生,目前仍从事本专业工作,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职;

5.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摸底工作,申报专家要对所提供的信息和承诺负责,认真填写《山西省农业科技人才申报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19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厅人事处 李宗桦15536999012

厅科教处 段惠丽18235502666

电子邮箱:kjc@sxnynct.cn

附件:山西省农业科技人才申报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