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辽宁优品”品牌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实施意见》,依据《大连市培育“辽宁优品”品牌实施方案》(大市监联〔2025〕8号),经企业申报、部门推荐、资格审查、资质评价、现场答辩等环节,拟新增28个产品(服务)纳入“辽宁优品”大连培育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满前,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及信函请注明真实姓名。信函反映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提出或匿名反映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邮编:116021)
联系电话:0411-84358582
附件:2026年度拟纳入“辽宁优品”大连培育库产品(服务)名单.pdf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