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合法经营,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和促进作用。
(二)申报项目发生时间2024年1月1日(含)-2024年12月31日(含)(各支持方向如有特殊要求,按其要求执行)。
(三)北京市认定的新增总部企业在通州区对区域产业生态、供应链条、服务标准、协作模式、改革创新、产业升级等产生积极带动效果的项目。
事项描述
(一)项目实际投资200万元(含)以上,在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项目实际投资300万元(含)以上,在市、区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项目实际投资500万元(含)以上,在国际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申报单位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3
申报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企业近2年完税凭证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企业信用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北京市相关部门颁发的总部企业确认证书(或经市商务局认定的总部名单)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项目投资费用明细表(附件6),与投资相对应的支出凭证(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记账凭证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投资建设项目情况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6-09至2025-06-20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