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合法经营,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和促进作用。

(二)申报项目发生时间2024年1月1日(含)-2024年12月31日(含)(各支持方向如有特殊要求,按其要求执行)。

(三)北京市认定的新增总部企业在通州区对区域产业生态、供应链条、服务标准、协作模式、改革创新、产业升级等产生积极带动效果的项目。

事项描述

(一)项目实际投资200万元(含)以上,在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项目实际投资300万元(含)以上,在市、区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项目实际投资500万元(含)以上,在国际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申报单位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3

申报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企业近2年完税凭证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企业信用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北京市相关部门颁发的总部企业确认证书(或经市商务局认定的总部名单)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项目投资费用明细表(附件6),与投资相对应的支出凭证(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记账凭证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投资建设项目情况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6-09至2025-06-20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