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办、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西宁市城北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西宁市城北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总书记 思想为指导,以总书记法治思想为引领,按照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和区委九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为常态,以深化行政复议改革为抓手,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契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口,以深化府院联动为引擎,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首善之区”生态宜居幸福城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创新机制与法治政府建设有效衔接,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服务“双轮驱动”合作机制,规范诉求响应流程,聚焦突出区域、突出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实现群众诉求“一网通办”,实现以“解决一个问题”向助推“规范一类问题”延伸。(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各单位各部门。排序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强化法治督察倒逼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聚焦主体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推广“专题述法+书记点评+民主评议”模式,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奔着问题去、紧盯问题走,充分法治督察“利剑”作用,以督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各单位各部门)

3.促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用权。全面落实政府履约践诺工作,深入治理招标投标等领域失信行为,不断增强政府行为的公信力。(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

4.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完成《城北区“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各项任务,科学编制《城北区“十五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坚持刀刃向内,以示范创建“小切口”为引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大突破”,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行政案件败诉率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困难等顽瘴痼疾挥出重拳,通过抓跟踪督办、抓案件研判、抓实质化解等举措,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复议调解结案率。(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西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刚性约束,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意见,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和实施情况监督,区政府每年至少公布一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涉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增进民生福祉等事项的,实行决策风险评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各相关单位)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起草、调研、专家论证、公布等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资质标准、行政备案等各类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

三、完善工作体系,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省市编制赋予的镇(街道)综合事项指导目录,积极探索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与协调协作机制。规范有关案件移送、立案与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规范有关案件移送、立案、监督工作。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各镇(街道)、城北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8.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的监督机制作用,落实行政复议抄告制度并定期通报,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健全府院、府检联席会议机制,对法院行政审判中反馈的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及时会商研究整改措施,坚决从源头防范行政争议发生。推进行政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衔接联动,组织开展同堂培训、庭审观摩等工作,共同推进诉源治理。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交流沟通和衔接配合。(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各镇(街道)、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各单位各部门)

9.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强化出庭应诉责任落实,力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督察中,对出庭应诉率较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整改。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选取社会关注度较高、具有普遍性的典型案例,组织区级领导、各单位负责人等现场集中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进一步了解庭审规则以及基本流程,提高行政应诉能力。(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四、加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0.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优化检查模式,明确检查主体,明确检查内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宽松环境。规范行政处罚,严格裁量基准,确保“同案同罚”“过罚相当”,加强对随意顶格罚款、罚款异常增长等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11.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人员,充实法制审核力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加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广泛采取告知提醒、劝导指导、警示提示、批评约谈等方式推进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组织开展群众身边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12.持续规范罚款实施。重点纠治企业反映较多的小过重罚、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罚款,确保有效遏制违法、激励守法。落实“三个不得、两个严禁”要求,不得随意给予顶格或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范围,严禁逐利罚款。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开展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防止违法违规设置和滥用监控设备。(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13.强化涉企法律供给。建立法治惠企城市会客厅,依托西宁市招商引资法律服务团资源力量,为项目洽谈、评估论证、协议审查、协议执行、项目建设等全过程环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发挥城北区律师事务所的作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对违法强拆、招商引资失约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维护市场主体正当权益和良好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局、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司法局、各单位各部门)

五、加强风险防范,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14.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健全完善城北区矛盾纠纷“四元四色”多元化解及微网络运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持续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实施,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城北区住宅楼院(物业)功能型中心党委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作用,持续推动律师、仲裁、法律援助等资源整合,及时为人民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帮助。(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公室、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城管局、区司法局)

15.增强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抓好先期预防、应急指挥、技术支撑、救援力量、基层能力建设“五大工程”。统筹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工作,完善“叫醒”“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六、加强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依法透明运行

16.完善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机制,基本建成区、镇(街道)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各镇(街道)、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17.强化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不断完善纪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监督。发挥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促使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司法局)  

18.提升政务公开“智慧”水平。加强法规政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推动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数据实现统一汇聚、共享应用和一体化、智慧化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  

七、坚持为民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19.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对标中期评估结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八五”普法顺利收官。科学编制《西宁市城北区“九五”普法规划》,努力为“九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各单位各部门)  

20.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清单和联动清单,分层分类分区域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增强普法实效。精准对接群众需求,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企业职工等不同群体制定个性化、菜单式普法方案,充分利用“小北”“小法”IP形象,探索增强“吸引力、亲和力、感染力”的普法工作新路径,有效实现法治供给和受众需求“双向奔赴”。(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各单位各部门)  

21.优化“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整合律师、调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迭代升级“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不断丰富“10分钟幸福圈”,聚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北区样板和服务品牌。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出就近办、线上办、特殊群体上门服务等新举措,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八、推动数智融合,夯实法治基础

22.培育建设法治人才队伍。健全法治人才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聚焦职业道德、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执法技能、廉政警示五个维度,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轮训。加大涉外律师、调解、行政复议等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市场监管、税务等重点领域涉外执法专门人才培育机制,打牢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基础。(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各单位各部门)  

23.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结合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科技支撑水平,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能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不断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采取更多线上办理便民减证提速行动,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区政府服务监管局、各单位各部门)

24.发挥“外脑”研究赋能作用。探索与省内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建立政校合作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智力支撑。持续加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切实提升其在行政决策、行政监管、理论研究等方面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