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3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字〔2024〕9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字〔2021〕1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与范围
(一)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市级按照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给予贴息补助,同一企业一个年度贴息额最高10万元。
(二)评估分析补助。市级对企业因专利权质押贷款而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等给予50%的补助,且单项评估费、担保费补助最高2万元。
三、申报日期范围
2024年度内完成还款付息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贷款企业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出质专利权属清晰、合法有效。质押专利中至少有一件为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
(三)贷款放款前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
(四)贷款已按合同约定及期限完成还本付息。
(五)以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额度或占比明确。
(六)无财政资金明确的不予支持的情形。
五、申报材料
根据工作需要,市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聊城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附件1)。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需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
3.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
4.专利权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反担保)合同、授信批复复印件。
5.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贷款属于专利权质押与其他担保措施组合贷的,按照专利权质押贷款占比计算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占比=专利权质押担保金额/(抵押担保金额+质押担保金额+保证担保金额),其中,质押、抵押、保证担保金额超过实际贷款金额的,按照实际贷款金额计算贷款占比。
6.申报知识产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补贴的,应提交对应的合同(协议)、报告、发票。
7.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相关合同、凭证等材料应内容要素完整、清晰可辨,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认真组织此次申报工作,梳理相关企业并通知到位,指导其按要求填报。
(二)严格把关。认真汇总相关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把关,如实填报《2024年度聊城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汇总表》(附件2)。市局将依据职能会同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等失信失范企业,将记入“信用负面清单台账”,并取消其3年内申报相关专项资金资格。
(三)按时报送。请于2025年6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市级资金汇总表装订成册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同时将附件电子版、扫描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赵倩 范新珂 联系电话:8519830
邮 箱:lcscjgzscqcjk@lc.shandong.cn
附件:1.聊城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
2.2024年度聊城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汇总表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