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根据《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聊市科发〔2024〕1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2年度立项的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农业领域)(社发领域)项目

2.2023年度立项的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

二、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由市科技局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采取会议的方式实施。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三、验收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需提前指导项目负责人准备项目任务书、验收申请表、验收证书(初稿)、项目执行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形成项目验收申请材料报项目主管部门;

2.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由项目负责人报市科技局农社科审核,如有必要,市科技局当面质询,并要求修改完善申请材料;

3.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项目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按照专家意见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验收证书,并将项目验收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科技局审核备案;

4.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于存在科研道德和诚信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要求

1.2022年度立项的项目务必于本年度完成验收,否则视为未通过验收;2023年度立项但未完成研究任务和考核指标的要提交延期申请(一式两份);

2.今年只开展本次集中验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提交时间截止到4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素华 张平

联系电话:8378988

通讯地址:高新区黄河路16号市科技局办公楼311室

https://kcycrawlerfile.oss-cn-beijing.aliyuncs.com/2025/04/24/exts/doc.svg附件1: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政策引导类).doc

https://kcycrawlerfile.oss-cn-beijing.aliyuncs.com/2025/04/24/exts/doc.svg附件2: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政策引导类).doc

https://kcycrawlerfile.oss-cn-beijing.aliyuncs.com/2025/04/24/exts/doc.svg附件3:项目执行工作总结(模板).doc

https://kcycrawlerfile.oss-cn-beijing.aliyuncs.com/2025/04/24/exts/doc.svg附件4: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材料要求.doc

https://kcycrawlerfile.oss-cn-beijing.aliyuncs.com/2025/04/24/exts/doc.svg附件5: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