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市场管理和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工作规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我区城镇基准地价进行了新一轮更新。现予公布,望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0年公布的上一轮基准地价文件(青城政发〔2020〕28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城阳区城镇基准地价表
2.城阳区城镇基准地价有关说明
3.城阳区城镇基准地价图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