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城阳区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激励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区工信局在广泛借鉴先进经验,充分沟通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城阳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4年1月6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意见建议模块提交。

2.发送邮件至电子信箱scpzcjk@126.com。

3.邮寄至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195号(青岛市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收,邮编266109)

4.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评价办法,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城阳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联系方式:0532-5877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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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政府,2019年)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步骤、主要指标和企业分档归类说明》(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

《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岛市工业运行工作专班,2020年)

2020年以来,城阳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持续开展了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通过“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逐步建立起“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树立了“亩产论英雄”的发展导向,促进了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为进一步推动城阳区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激励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城阳区探索建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以综合质效为基础,围绕解决工业经济发展以及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中资源匹配不合理的突出问题,合理设置代表性指标和指标权重,逐步构建起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土地、资金、能源等资源要素从低效领域流向高效领域,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坚持正向激励,加大对优质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反向倒逼,加快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和落后产能退出,全面提高资源要素市场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努力为打造湾区都市活力城阳提供有力支撑。

《城阳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的起草主要经过了准备筹划、组织起草、征求意见等阶段。区工信局已征求了区领导、相关部门以及各功能区、各街道的意见建议,现通过城阳政务网等渠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城阳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涵盖基本原则、评价范围、评价指标及权重、评价方法、企业分类标准等十部分,旨在全面、科学地评估工业企业,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评价对象。为实现工业企业评价的全面覆盖,评价范围具体分为四个类别:

主要为:对全区规模以上、占地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以及达规未纳统的;鼓励占地3亩以下规模以下参与;原则上拟申报区级财政扶持资金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暂不参评。

二是评价指标及权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设不同的指标和权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包括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利润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7项指标;规模以下及达规未纳统的工业企业包括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2项指标。

三是具体的评价方法。企业综合评价得分通过公式计算: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企业各指标值÷指标基准值)×指标权重+加分项。

四是企业分类的具体标准。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将参评企业按照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及达规未纳统三个口径分别设置A(优先发展类)、B(支持发展类)、C(提升发展类)、D(限制发展类)四个类别。通常情况,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得分划分企业类别。

五是评价分类具体的调档规定。在综合评价得分分类的基础上,设置了升档、降档、否决、豁免和保护四类调整指标,用于对企业类别进行适当调整,且调整后的企业不占分类比例。同时,建立补充评价机制,补充评价结果不会对其他企业的评价结果产生影响。

六是具体的评价流程。综合评价工作按年度开展,具体流程包括确定参评名单、采集数据、核对数据、进行评价分类以及公示发布结果等步骤。

七是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管理的意义。以综合评价工作为基础,构建以差别化价格、用能、用地、排污、信贷、财政扶持为核心的综合施策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的导向作用,加速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经济实现提质增效。

八是具体的职责分工。城阳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全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九是具体的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调度督查、加强宣传引导等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综合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