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等15部门关于印发〈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南组通〔2024〕21号)要求,按照《中共南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委人才办〔2025〕16号)安排,现就开展第三批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产业领域(商贸服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原则及名额
(一)评审范围
全市商贸服务业企业中,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行业认可度较高,在本领域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级管理人才。
(二)评审原则
评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
(三)评审名额
本次“果州优才计划”商贸领域领军人才初评名额为3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5年6月3日),在南连续工作三年以上(2022年5月30日之前已在南工作),所在企业注册地在南充市辖区内且成立时间在3年(含)以上。
3.具备企业家精神,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发挥一定的行业引领和带动作用。诚实守信,生活作风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犯罪被侦查审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4.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在引领创新、改革攻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所在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依法纳税,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充分保障职工权益,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6.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抗震救灾、疫情防控、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和光彩事业,社会形象良好。
(二)相关行业具体申报条件
1.现代商贸业。(1)批发市场。入驻商家800户以上,解决就业5000人以上,上年度营业额30亿元以上,行业地位突出,社会效益明显。(2)零售市场(大型商贸综合体)。入驻商家400户以上,解决就业2000人以上,上年度营业额10亿元以上,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及社会效益明显。(3)住宿业。酒店建设标准达到五星级,上年度营业额在5000万元以上,解决就业达到300人以上,行业示范引领作用明显。(4)餐饮业。上年度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上,解决就业300人以上,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通报表扬,行业示范引领作用明显。(业务科室:南充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电话:2320881)
2.电子商务行业。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所在企业2024年网络零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已纳入商贸服务业统计或所在企业2024年跨境电商年交易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海关数据体现在南充;获得省市电商领域表彰或已纳入乡村振兴人才发展联盟专家服务团的人才优先推荐。(业务科室:南充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与信息化科,联系电话:2320583)
3.现代物流行业。对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3A级以上物流企业、供应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所在企业2024年度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业务科室:南充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2320662)
4.对外贸易行业。近三年进出口额均在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国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国际合作园区等“链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从事外贸企业孵化、外贸综合服务等外贸平台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其他引进南充的外贸领域高端经营管理人才。(业务科室:南充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2320326)
5.家政行业。个人是属地政府重点培育企业的负责人;所在企业上年度营业额在600万元以上;所在企业获得过省级以上家政劳务品牌。(业务科室:南充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电话:232088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不纳入评选
1.已经入选“嘉陵江英才工程”规定的C类及以上政策的人才、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
2.个人或所在企业曾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
3.个人或所在企业曾有重大税收违法及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的;
4.所在企业曾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死亡事故,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的;
5.个人或所在企业曾受到环境行政处罚或因环境问题被约谈或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
6.个人或所在企业曾拖欠劳动者报酬的;
7.个人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个人或所在企业曾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不得同时申报两个项目。参加“果州优才计划”产业领域(商贸服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领军人才项目的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果州优才计划”其他项目,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人选所在企业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申报人银行部门征信意见),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统一征求税务、市场监管、人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填写审查结论,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员,并报当地党委人才办备案,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相关业务科室。
主要报送下列材料(含电子版):①《第三批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产业领域(商贸服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②附件材料一式6份;③《第三批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产业领域(商贸服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领军人才项目评选推荐汇总表》(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填写)。
四、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市商务局相关业务科室依据选拔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二)专家评审。2025年7月21日前,市商务局相关业务科室组织行业专家组成评议小组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再次审查或实地考察评议,并现场打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评选出第三批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产业领域(商贸服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领军人才项目XX行业建议名单。
(三)组织审定。2025年7月25日前,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并审定后,形成第三批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产业领域(商贸服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领军人才项目初评建议人选名单,会同相关申报资料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按程序参加终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宣传,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组织实施申报,真正把代表性强、业绩突出、有引领力、示范作用强的高层次人才推荐出来。
(二)申报人选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5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用人单位和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格的用人单位,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第三批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产业领域(商贸服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和证明材料应合并装订,封面、封底用白色A4纸胶装(一式6份)。用人单位对纸质申报材料完成脱密、签字、盖章等手续,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1.第三批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产业领域(商贸服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2.第三批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产业领域(商贸服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领军人才项目评选推荐汇总表
南充市商务局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