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交通委有关监管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本市省际客运站2021年度监管考核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2年4月11日起至4月26日止。被考核客运站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对考核成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客运站所辖区运输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2022年4月11日

附件:北京市省际客运站2021年度监管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