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申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国际服务质量支持项目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三年以上,在北京市内注册、纳税并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工作,且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单位。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国际服务能力,且对相关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相关人力资源条件和配套设施的服务机构。

(二)申报单位是专利代理机构的,上年度为我市企业代理境外专利申请数量不少于10件(含PCT专利申请);申报单位不是专利代理机构的,上年为我市企业提供国际服务数量不少于5家。

(三)申报支持项目的经费已全额支付,且支出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提供明确合规的项目支出材料和其他证明资料。

事项描述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国际服务质量,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项目情况择优支持。每家机构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5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实际发生费用包括人员费用、会议费用、培训教育费用、国际交流费用等支出,费用发生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2025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国际服务质量支持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相关资质备案证明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所获荣誉证明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信用中国最新查询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证明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申报项目绩效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财务支出凭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其他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6-19至2025-07-11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