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巴中市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22条”“15条”政策措施激励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共同审核,拟确定12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实名电话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0827—5180558;联系人:董老师。

附件:激励奖补对象名单.docx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