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技局、稀土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内科资字〔2025〕50号),请各地区、单位积极筛选项目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注意事项

1.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相关规定条件(详见附件1),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报单位根据国家项目征集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填报,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3.申报单位应于7月4日16:00前完成在线填报,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

3.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于7月7日前将项目推荐文件、《包头市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信息汇总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邮箱btkjjjhc@163.com。

二、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科,电话:0472-5618484。

2.网络在线填报:市科技局规划与重大任务科,电话:0472-5618474。

附件:1.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项目的通知》      2.包头市申报2025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3.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docx

     4.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docx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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