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251号)部署,按照省工信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5〕123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经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以下简称《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编制申报书,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等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按照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于7月18日前将六部门联合推荐的正式文件(包括推荐汇总表)和盖章签字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版本保持一致)各3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资料发送至zzgxzbk@163.com。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商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等部门提出卓越级智能工厂推荐名单,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联合推荐上报。已通过验收的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有关中央企业在湘分支机构也可通过本集团进行申报,相关要求按照本集团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若有技术问题,请咨询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单位。
2.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0731-28681031
市发改委工业和高技术发展科:0731-28686334
市财政局企业科:0731-28681152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0731-28689505
市国资委产权管理与规划发展科:0731-28682960
市数据局数字经济组:0731-28680331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联系电话:15010075395 18811445758
附件: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局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