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组织申报、县级初审、第三方审核、市级复核,我市拟对符合市级补助条件的7项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财政补助。现按规定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

公示期限:2025年6月26日-6月30日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011室

电话:89382673

传真:89382669

附件:2025年宁波市重点节能改造项目(第一批)审核情况.docx

宁波市能源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