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广府发〔2022〕4号)要求,现对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类项目补助市级分摊资金、省级中试平台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 系 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839-3260490
联系地址:广元市教育局二楼
附件:补助名单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
补助名单
序号 | 项目类别 | 承担单位 | 立项资金 (万元) | 推荐单位 |
1 | 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类项目补助市级分摊资金 | 苍溪县 | 33.6749 |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2 | 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类项目补助市级分摊资金 | 青川县 | 8.3695 |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3 | 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类项目补助市级分摊资金 | 利州区 | 7.5024 | 利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4 | 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类项目补助市级分摊资金 | 昭化区 | 9.9865 | 昭化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5 | 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类项目补助市级分摊资金 | 朝天区 | 14.6290 | 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6 | 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类项目补助市级分摊资金 | 市本级 | 3.6273 |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
7 | 省级中试平台补助 |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0 | 利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