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方案(试行)》(沈工信发〔2024〕22号)及《沈阳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试点企业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试点企业申报、区县初审、第三方机构测评验收等流程,新晨动力机械(沈阳)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的第二批23个项目通过验收。经研究,拟对23家企业的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资金补贴,补贴资金共计763.73万元(详见附表)。

    现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5年7月6日-2025年7月10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信局反应意见,反应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4-81535356

    邮箱:lhrh-sgxj@shenyang.gov.cn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21世纪大厦A座513室

    附件:沈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第二批验收企业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计划

附件:沈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第二批验收企业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计划.xls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