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门市经营主体信用合规管理指引》和《荆门市经营主体信用合规管理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企业信用合规建设,充分发挥信用赋能作用,促进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规管理企业激励对象
(一)申报条件
申报信用合规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荆门市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
2.近三年无违法失信行为;
3.经企业信用合规标准体系评价为90分以上;
4.在湖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评定为“A”级;
5.在纳税信用管理系统连续三年评定为“A”级纳税人(企业);
6.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合规的情形。
(二)动态管理
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信用合规示范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从信用合规示范企业名单移除:
1.企业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3.被有关管理部门处罚的;
4.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的;
5.企业不在“A”级纳税 信用管理系统的;
6.其他应当移除的情形。
(三)申报时间
2025年7月20日截止。
二、合规管理企业认定程序
(一)由企业自愿向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申报。
(二)由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汇集发改部门“优级企业名单”、税务部门“A级纳税人名单”进行综合评价,拟定信用合规示范企业基本名单。
(三)市市场监管局对拟定的信用合规示范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信用合规示范企业名单,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税务局等部门公开发布。制发荣誉证书,享受联合激励相关政策。
被评选为信用合规示范企业将享受从优行政审批、减少行政监管、实行金融激励、实行财政激励、实行税收激励、实行社保激励、实行质量激励、实行推荐激励、实行保护激励等9方面26项联合激励措施“红利”,助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三、联系方式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24-6081024
附件:
合规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docx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