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资助实施细则(修订)》(滨市监发〔2025〕1号,以下简称《细则》)规定,为激励全市高价值专利创造,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滨州市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滨州市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业、高校、科研机构。2024年度已承担该类项目的单位除外。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已具备相应的发明专利基础(符合《细则》第六条第一款)。
2.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有意向促进专利产业化,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
3.申报单位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工作方案。
三、申报材料
1.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项目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申报材料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纸质材料装订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文件夹、拉杆、打孔等方式装订;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四、培育目标
经过培育,项目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验收。
1.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战略新兴产业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培育,形成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发明专利组合,根据具体目标档次,经培育再获5、10、15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新培育的发明专利授权日期均应在合同签订月之后,且专利申请日在合同签订月之后的数量大于50%,验收时需提供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
2.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和促进专利产业化。①企业类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本年度(2025年)内,新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1件以上(每年度更新数据),围绕本单位从事产业完成从高校和科研院所转让(或许可)5件以上专利,并推进专利应用。②高校和科研院所类项目承担单位需推动存量专利转化实施,在本年度(2025年)内,发布专利开放许可声明10件以上,转让(或许可)本单位10件以上专利至滨州市企业应用。
3.项目承担单位要主动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关联线索的及时核查,涉及非正常申请专利的及时撤回。
五、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推荐2-3项,各市属开发区及市属企业、市直单位推荐1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出具推荐函(写明,经审查核实,该单位申报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信函格式盖章),填写《滨州市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
2.请于2025年8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及汇总表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申报材料一式1份,同时提交扫描电子版(与纸质件一致)。
3.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给予立项培育并签订合同,项目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14个月。完成培育目标、经验收合格的,根据《细则》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市局联系人:王卓群,联系电话:8109187
邮 箱:bzscjgzscqyycjk@bz.shandong.cn
联系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17号市市场监管局8501房间

附件:1.滨州市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2.滨州市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项目汇总表.xls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