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1号)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报名,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现将江安县江安镇魏佳齐车行、筠连县巡司镇虹宇车行等7家市场主体纳入我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名单。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9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宜宾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以匿名方式或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投诉举报的,所反映情况未提供可供核查的有效证据材料或关键线索的,超过规定期限提交举证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831-8229901
附件:宜宾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第五批新增参与市场主体情况表
宜宾市商务局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