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4〕9号)、《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号)等政策文件规定,在仪征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扬州新材料科技园(复配区)开发建设规划修编和安全环保评估论证、仪征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审查意见的基础上,扬州市工信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并原则同意扬州新材料科技园(复配区)通过安全环保评估论证。现予以公示:
| 序号 | 园区名称 | 四至范围 |
| 1 | 扬州新材料科技园(复配区) | 复配区A:东至慧通路、中兴路、康大路、浦峰路,南至仪化厂区、甘草山河,西至中央大道,北至328国道;复配区B:东至大连路西侧110米,南至前进西路,西至泰达燃气场站西边界、沙洲路,北至解放西路、朱庄沟;复配区C:东至青长线西侧180米,南至盛成路北侧900米,西至青山镇官山村上余组东界限,北至356省道南侧200米;上述三个片区均位于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外,规划总面积:372.74公顷。 |
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
联系电话:87866655,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3号楼。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