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成都市双流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双人社发〔2022〕9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示。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