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陕西省民政厅起草的《陕西省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90288263@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陕西省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403号陕西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邮政编码:71000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陕西省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0日。
附件:陕西省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