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6年度长春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形式审查初审工作已完成,现将形式审查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市科技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①高新工业领域(光电信息专项、汽车及零部件专项、高端装备、新材料) 

受理处室:高新技术处(科技安全处)

联系电话:88777273

联系地址:长春市科技局591-1房间(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②农业、医药健康领域

受理处室: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电话:88777271

联系地址:长春市科技局576-2房间(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10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陈海洲王宁,复审:张国忠 吴春龙,终审:陈延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