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评定工作的通知》(京文旅发[2024]39号)有关工作要求,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评审工作。经各区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形成了2024-2028年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拟推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等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通讯地址: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1号楼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邮政编码: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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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