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请通知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通过“天府科创贷”获得融资支持,并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按期结清贷款的企业。
2.2024年1月1日-2025年2月28日期间按期结清贷款且未申报“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的企业,也可补申报(“科技厅已受理”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助类型
企业根据贷款实际发生费用,按以下标准申请补助。
1.贷款利息补助。按获得贷款时1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计算,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担保费补助。按获得贷款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计算,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保险费补助。按获得贷款实际发生保险费用的50%计算,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信用评级费补助。按获得信用贷款实际发生评级费用额的50%计算,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助。按获得贷款实际发生知识产权评估费用的50%计算,单笔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单户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请流程
企业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必备的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加盖公章后的《四川省 “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请表》;
2.有编号的“天府科创贷”正式备案函;
3.“天府科创贷”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凭证、付息凭证、贷款结清凭证;委托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保险合同、保费发票;信用评级合同、评级费发票;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合同、评估费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四、有关要求
1.请申请企业认真填报和上传有关材料,确保填报数据与上传有关材料的一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2.企业网上申请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18:00。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请,避免因形式审查不合格被退回,导致错过申请时间。
3.企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情况或被列入限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名单的,不符合补助要求。
五、联系人
1.科技厅成果处:刘雨娇028-84446659;王先进 028-86669180
2.市科技局科创中心:秦岚2323277,陈军2324223
3.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张波028-85249950,彭杰028-85231642。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7/1/5725454d3e174f20a682cdde93bf0ccb.shtml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