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类型

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新申请,以及复审和无效案件可以申请优先审查。目前,我省原则上只推荐发明新申请和复审无效的申请。

二、可申请优先审查的领域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蚌埠市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中国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三、可申请优先审查的主体

1.涉及专利的专利申请人;若申请人为多个,应当征得全体申请人的同意。

2.专利代理机构也可以进行申请,原案代理机构和非原案代理机构都可以进行提交。

四、申请优先审查的提交材料

1.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

2.现有技术信息材料。

3.证明文件。

4.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五、申请优先审查的方式

1.为提高优先审查的效率,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要求采用电子申请方式,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的“专利事务服务-专利优先审查”板块进行线上网申(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官方网址为:https://cponline.cnipa.gov.cn/)。

2.前文中所涉及的提交材料应当使用签章原件扫描后进行上传,系统目前不能直接识别电子签章。

六、具体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省政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省政务中心知识产权局窗口将申报材料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合肥代办处;代办处进行审查,同意推荐的,作出同意的决定,并在请求书中签章和推荐意见;不合格的退回材料并告知不予推荐的理由。

3.窗口将情况告知当事人。

4.联系电话:蚌埠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0552-2045481

七、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