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贺科技规〔2024〕1号)规定,贺州市科学技术局近期组织验收贺州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贺州市鸿瑞转移示范服务机构提质增效示范建设”(合同编号:贺科技2023097),依据验收(结题)专家意见拟定项目验收结论。现将拟定项目验收结论(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贺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对于以非书面形式、书面匿名或超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陈胜
电话:0774—5127616
地址:贺州市江北东路38号
邮编:542899
附件:贺州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题)
结论公示汇总表
贺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贺州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题)结论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 承担单位 | 拟定验收(结题)结论 | 验收日期 |
1 | 贺州市鸿瑞转移示范服务机构提质增效示范建设 | 贺科技2023097 | 贺州市鸿瑞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通过验收 | 2025年6月25日 |
文件下载:
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贺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的公示.wps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