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
2025-07-15 作者: 点击数:getClickTimes('1888802','1948729862','wbnews','')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普洱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综合《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意见,2025年普洱市人民政府不安排提交人大审议的具体立法项目,工作重心将着力于立法调研、论证和储备,立足普洱实际,深入了解基层立法需求,聚焦重点领域,对拟纳入计划的项目,进一步深化前期研究,充分论证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核心制度设计,夯实立法基础,为后续适时启动正式立法程序做好充分准备。 一、调研重点领域及方向(一)社会治理或城市发展领域当前《普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作为地方政府规章,在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垃圾处置需求日益复杂,原规章在法律位阶、责任界定、监管力度等方面存在局限性。根据《立法法》规定,条件成熟时可依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以增强法规的权威性、系统性和执行刚性。 调研方向为:一是执行效果分析。现行规章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运输监管、消纳处置等环节的实际成效,收集行政执法数据、企业反馈及公众投诉案例;二是问题聚焦。针对“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超载遗撒”“非法倾倒”等突出问题,调研监管难点与处罚力度不足的原因;三是立法需求分析。对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上位法,梳理需细化或补充的内容。并结合本地建筑垃圾产生量、资源化利用率、消纳设施布局等实际情况,明确需重点规范的领域。 (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当前城市绿化管理多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存在,存在法律位阶低、监管手段有限、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绿地管理中日益突出的矛盾,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形式提升城市绿化管理的权威性和系统性,为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调研方向为:一是分析现行制度在城市绿化规划审批、绿地率指标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绿化工程验收等环节的实际成效,收集行政执法数据及公众反馈或投诉案例;二是问题聚焦。针对“绿化用地被侵占”“绿化工程偷工减料”“树木修剪过度”等突出问题,调研监管难点与处罚力度不足的原因;三是立法需求分析。对照《城市绿化条例》《森林法》等上位法,梳理需细化或补充的内容,如绿化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机制、绿化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等。 (三)基层治理领域 历史文化遗产与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文明基因,特别是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成功以来,景迈山已经成为普洱市面向世界的宣传窗口,但因为历史原因、民族习惯等,其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全国发生了多起因电线老化或因管理疏漏等引起的火灾,致使古村落、古建筑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例,暴露出传统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缺失、管理责任模糊等共性问题。拟通过立法调研,为基层消防治理提供法治保障。根据《立法法》规定,条件成熟时可依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以增强法规的权威性、系统性和执行刚性。 调研方向为:一是调研现有法规中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文旅、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职责交叉与空白点,分析“多头管理”导致的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了解村委会或基层管理责任主体在日常消防安全巡查、隐患整改、应急处置中的责任配置及实际能力与资源缺口;三是了解乡镇专职消防队、网格员的配备、装备的配置,以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跟踪、复核、处罚的执行难点。 二、工作安排(一)准备阶段1.成立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由起草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确保调研工作有序推进。 2.制定调研方案:根据本计划确定的调研重点领域和方向,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明确调研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二)调研实施阶段1.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基层、企业和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就调研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交流,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开展文献研究:收集、整理国内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术研究成果等资料,为调研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依据。 (三)研究论证阶段1.整理分析调研资料:对调研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种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和深入分析,提炼出主要问题、原因和对策建议。 2.形成调研报告:根据调研资料分析和专家论证意见,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明确下年度行政立法的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提出具体的立法项目建议和草案起草思路。 (四)成果转化阶段1.确定立法项目:根据调研报告和实际情况,拟定市政府下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下年度行政立法项目。 2.起草法规规章草案:按照立法工作程序,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 3.推动立法出台: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工作,认真做好政府规章的审查、发布和实施准备工作,确保下年度确定的行政立法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调研性年度行政立法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调研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调研过程中,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注重调研质量调研人员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调研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在调研分析过程中,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深入挖掘问题本质,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 (四)严格工作纪律调研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约,确保调研工作风清气正。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调研过程中涉及的敏感信息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 |||||
索引号: | 1001/20250715-00001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7-15 |
主题词: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普政办发〔2025〕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