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5〕28号)工作要求,现开展肇庆市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粤工信装备函〔2025〕28号申报要求,组织开展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其中,基础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组织申报主体必须于2025年7月18日前在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完成线上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于2025年7月18日前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完成线上申报。
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审核意见,填写推荐汇总表,于2025年7月18日前将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书(纸质版5份,须与线上填报一致)、审核意见及推荐汇总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与电子信息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5〕28号)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焦慧婷,联系电话:2268981;市发展改革局联系人:陈凤仪,联系电话:2230801;市财政局联系人:梁军,联系电话:222702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文维维,联系电话:2782018)
附件:粤工信装备函[2025]28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