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
根据我省相关专项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工信运行字〔2018〕4号)。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