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154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5〕717号),现将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70)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见附件),专项用于生态保护修复。请按规定用途使用,分别列入202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重庆监管局等部门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渝发改投资〔2025〕717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附件: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生态保护修复专项
2025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区县 | 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金额 |
| 合计 | 788 | |
| 1 | 永川区 | 200 |
| 2 | 万盛经开区 | 588 |
| 科目列报 | 功能科目 | 节能环保支出(211) |
| 经济科目 | 按支出内容列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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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财农〔2025〕56号.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