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请主体为顺义区引入固定资产投资企业(项目)。

(二)申请主体引进的企业不属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

(三)申请主体引进的企业未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申请主体未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事项描述

(一)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的,按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5‰给予支持资金。

(二)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2亿元(不含)的,按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支持资金。

(三)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含)—10亿元(不含)的,按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5‰给予支持资金。

(四)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含)以上的,按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4‰给予支持资金。

支持资金分两次兑现。在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兑现对应支持资金的40%;剩余支持按照开工建设后2年内实际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兑现。引入项目为通过申请财政支持入区的,计算固定资产支持资金基数时做相应扣除。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顺义区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投资促进工作的实施办法》资金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申请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申请主体法定代表人、申报联系人、财务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4

申请主体签署的《法律责任告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5

被引入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6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被引入项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8

被引入的项目单位签署的《法律责任告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9

属地或区属职能部门出具的《同意申报函》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10

引入的项目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1

缴款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2

土地出让合同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13

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4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9-15至2025-10-31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