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服务消费新场景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5〕13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服务消费新场景事项)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应是广东省潮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具备一定规模和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全市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各单位需对照文件标准要求结合项目规模、效果等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及上报时间

(一)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辖区项目申报工作,按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报请示、汇总表、项目材料等按时报市商务局;市直项目直接报送市商务局。

(二)项目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胶装成册、盖章)一式4份。

(三)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光盘3份,可编辑的附件1(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请表)的电子数据1份。

(四)请各单位于2025年8月1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商务局(交流合作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商务局将按有关规定采取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评审、现场核查、内部集体研究等方式初审后上报。省商务厅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项目,根据项目成效、项目投入等综合评分,分档给予支持。

附件:粤商务服函〔2025〕133号

潮州市商务局  

2025年7月28日

(粤政易联系人:潮州市商务局交流合作科陈奕垒;联系电话:2399031;邮箱:jiaoliuke@163.com)

附件: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服务消费新场景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3.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