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应用及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苏园管〔2025〕4号)、《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推进纳米技术应用及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苏园科〔2025〕16号),现开展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纳米公共平台使用补贴申报工作。园区第三代半导体、MEMS、新材料企业使用园区纳米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研发生产活动,经审核后按不超过材料费、加工费、测试费等必要费用的2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园区从事纳米技术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园区第三代半导体、MEMS、新材料企业使用纳米所纳米加工平台、纳米所测试分析平台、MEMS中试量产平台等园区内纳米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加工、测试等活动;
2.注册时间三年内的企业(包含迁至园区三年内的企业)按必要费用的2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3.注册时间三年以上的企业按必要费用的1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公共平台使用补贴申报书(附件1);
2.使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研发生产活动相关的合同、费用清单及发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4年度审计报告、研发产品销售合同、社保证明等;
3.以上材料复印件合并成一个文档,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
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补贴申报——上传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8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2.评审流程
通过初审的企业,科创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与研发补助类政策、集成电路流片补贴政策从高不重复享受。
六、咨询电话
园区科创委:66682197、66682130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44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