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依法经营;
(二)本条措施适用于经开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以及新扩区域内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三)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四)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本条措施按照事后一次性奖励的方式进行兑现。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5月11日之后;
(六)以下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1.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项目;
2.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数据中心项目;
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持的项目。
事项描述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充分发挥绿电碳汇联合服务工作站的服务效能,优先引导汽车整车制造、液晶面板等相关产业,以及其他先进制造业重点产品开展碳足迹核算和碳足迹管理,提升产品低碳竞争力。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并获得认证的,奖励2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银行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产品碳足迹认证证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6
企业碳足迹管理能力提升和产品低碳竞争力提升相关情况总结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5-07-04至2025-08-0423:59:59
咨询电话
北京 |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 | 010-67871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