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在平谷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在本区行政区域的自然人,或者实际为平谷区企业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2.涉及多个权利人的,以第一权利人为支持或奖励对象。

(二)申报要求

1.《平谷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支持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或发生的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事项;

2.申报单位应对照《平谷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要求,从申报事项中自行选择确定作为申报主体的事项,提交申报表格及附件等相关材料。

3.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本《平谷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支持或奖励资金。已获得过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质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材料需精炼简洁,请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事项描述

对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专利,特等奖每项奖励20万元,一等奖每项奖励1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5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3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奖励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获得相关授权专利或奖项、称号等项目的证明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相关费用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根据所申请支持或奖励资金的事项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纸质版材料申报期间:202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各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注意:申报单位需先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符合条件后,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备案。

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时,请提前电话预约提交纸质版材料时间。

办理程序

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主体应在申报时间内,对照《平谷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及申请表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电子件和纸质件均需提交;
(二)申报表纸质版需用A4纸打印并在左上侧装订,表头、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均需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扫描,并分别加盖公章;
(三)申请表、证明材料等纸质版提交1份即可(用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备查),在表头、指定盖章处、骑缝处加盖公章;
(四)申请表格与《平谷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中支持、奖励的类别一一对应,请选择所需申报的类别后认真填写,切勿修改表格内容。
(五)申报材料电子版(所有申请表需提供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各1份,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盖章扫描PDF电子版1份)登录首都之窗政策兑现专区(网址:https://zhengce.beijing.gov.cn/#/declare )提交材料。

申报时间

2025-07-15至2025-08-1523:59:59

咨询电话

平谷区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王老师010-6996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