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试行)》有关要求,拟废止1项菏泽市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5年8月12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hzscjgbzhk@hz.shandong.com。

联系电话:0530-5500228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拟废止地方标准清单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1DB3717/T2—2020“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