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鼓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5年度鼓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2025年度鼓楼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项目名称承办单位
1南京市鼓楼区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区房产局
2南京市鼓楼区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区科技局
3南京市鼓楼区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区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