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逐步形成具有日照特色的“5+3+2+X”产业创新体系。创新主体量质双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400家以上,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创新平台活力高效,构筑“定位清晰、梯次支撑、衔接有序”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新布局建设省级创新平台30家以上。创新人才加速集聚,汇聚一批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引进300个创新创业团队。创新成果竞相涌现,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件,培育优质科技创新成果300项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二、重点领域

(一)传统产业焕新。钢铁产业围绕九镍钢、高品质汽车工程钢等高端钢材以及智能制造、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粮油及海洋水产产业围绕粮油高值化利用、冷链物流、生物育种、深远海智能集约化养殖及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化工产业围绕减油增化、精细化工、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汽车及高端装备产业围绕智能化农机装备、高端海工装备、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等领域,浆纸产业围绕以纸代塑、纸纤维、特种纸等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发展传统产业新质生产力。

(二)新兴产业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围绕集成电路、微纳制造、具身智能、物联网与软件服务等领域,生物医药产业围绕合成生物、高端医疗器械、药物研发等领域,新材料产业围绕高性能金属材料、高端化工材料、生物医用材料、低维材料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新兴产业成长壮大。

(三)未来产业布局。低空经济产业围绕eVTOL及无人机、低空装备关键零部件制造、低空飞行服务等领域,新能源产业围绕风电装备制造、新型太阳能电池材料、氢能、储能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围绕“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元宇宙+”等前沿领域,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三、专项行动

(一)实施创新空间“强基”行动

1.推进专业园区布局建设。鼓励区县、功能区围绕新兴产业新质生产力招引培育,分别布局1至2个专业园区,强化专业运营和公共服务,培育“研发—孵化—加速—产业化”全链条服务生态。坚持特色、错位、互补,鼓励科技园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园中园”,推动资源适配项目招引。引导日照经开区、日照高新区先行先试,建设未来产业园,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健康等科技前沿领域新培育企业6至8家。

2.推进双创载体孵化培育。推动现有孵化载体向专业化、高能级转型升级,招引专业机构运营管理,采用“孵化+投资+服务”模式,遴选培育引领型孵化器,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省级孵化器全覆盖。健全创新成果“异地孵化”机制,鼓励各区县、功能区与创新资源丰富地区共建孵化器,探索“孵化在异地、注册在日照、转化在本地”模式,建立成果遴选、资金(基金)加持全程服务模式,引育项目20项以上。推动创业孵化平台提质发展,搭建集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助推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自主创业。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落实并持续推进,不再列出)

(二)实施创新主体“孵育”行动

3.精准招引优质项目。深入实施“链长制”,利用平台招商、金融招商、场景招商等方式,精准招引拥有核心技术的“填空型”企业、“补充型”项目,提升本地配套率。加强市县联动,各区县、功能区因地制宜确定1至2个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编制专项发展规划,加大科技项目和投资机构招引力度,分别招引落地项目10个以上,新招引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不低于30%。

4.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深化“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渐升式全周期培育体系建设。梳理“新种子”企业300家以上。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开展研发活动,支持享受科技贷、技改贷、创新券等政策,推动高新企业规上化、规上企业高新化。每年评选经济贡献突出企业、科创先锋企业,支持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等160家。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相关产业链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创新技术“策源”行动

5.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有组织科研,面向企事业单位征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70项以上,加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迭代升级。围绕传统产业节能降耗、绿色智能、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以及集成电路、微纳制造、机器人、创新药物、低维材料、氢能等产业细分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争取企业牵头项目达到80%以上,财政每年投入资金5000万元以上。实施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一业一策”完善改造提升方案,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200个以上。

6.推动新技术赋能产业发展。推进自动化提质、智能化升级,利用人工智能等对生产流程系统再造。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实施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300个以上。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广短流程工艺、CCUS技术和低碳原料替代等,做到源头控碳、过程减碳、末端降碳,推广绿色加工、节能节水等技术装备,打造资源综合利用循环体系,推动大宗固废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力争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家以上。在工业制造、现代海洋、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鼓励行业建设“产业大脑”,为行业提供技术研发、数智服务、产业金融等服务,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

7.推动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一链一高校、一链一专家团、一链一首席专家”。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技术转移机构作用,链接高校院所优质科研、人才资源,推动40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抢抓省科技成果转化“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机遇,争取试点单位把科技成果许可给我市中小微企业使用。梯次化培育技术经理人队伍,开展培训,本土技术经理人达200人以上。用好“智汇日照”“科技走基层创新下午茶”、山东科技大市场赋能产业、“技术经理人山东行”等活动,为企业精准匹配资源。推进专利转让许可,实现科技与产业双向奔赴。打造特色化示范场景100个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创新平台“支撑”行动

8.强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建立项目落地和平台建设并进服务机制,紧跟重点项目发展动态,梳理平台建设需求,实施预约跟踪服务,条件成熟后给予培育支持。引导企业建立自主研发管理体系,鼓励自建实验室、测试中心等,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管理。全要素保障现有省、市级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完善与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差异化支持机制,产出优质技术成果200项左右。

9.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布局。引导企业、孵化载体、科技园区等主体,以市场机制为牵引,自建或共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围绕高端装备、化工等领域在高新区、莒县开发区谋划布局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中试、熟化、二次开发等服务。深化设备共享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共享仪器提供服务,省、市财政按服务量评价给予支持;支持企业预约共享科研仪器开展研发活动,符合条件的给予“创新券”政策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园区等建设高质量专利培育中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带动中小企业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创新人才“引育”行动

10.联动支持人才创业。推动重点产业项目、高层次创业人才协同发展,将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作为“筑梦日照·创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等重点领域,以赛引项目,以赛引团队,以赛促创新,支持优秀项目100项以上。鼓励科技人才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市级创业领军人才,加大重点人才工程和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人才支持力度。完善创业人才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人才贷、人才险,搭建创投机构与人才创新项目对接平台,多渠道解决创业企业和人才融资问题。优化日照市产业领军人才支持政策,持续招引创新创业团队。

11.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培育支撑产业自主加速发展人才力量,每年新增省级以上产业领军人才10人以上。遴选一批引才育才成效突出企业,在开展人才工程、奖励项目人选限额推荐时,给予单独配额支持。采取科技专员、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人才飞地等引才模式,柔性引进150名能够解决我市传统产业“卡脖子”技术难题的专家。探索开展科技人才自定义评价制度,鼓励企业申报并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鼓励校企一体化办学、职业教育联合培养,新培养技能人才1.5万人以上,新增“市首席技师”20名左右、“日照工匠”10名左右、“市技术能手”100名左右。鼓励高校设置调整优化一批新兴交叉学科,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结合重点产业链实际需求,加大产业工程师培育力度。实施企业人才继续培养行动,实施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2万人次以上。

(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科技金融“赋能”行动

12.依托产业基金引商聚才。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市县两级共同设立或共同参股基金,实施“以投带招”“招投联动”等机制,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基金支持。开展“基金行”项目路演,构建“科创项目+金融资本+落地区县”联动机制,通过基金实现科创项目与落地区县精准对接,助推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项目落地。

13.推动股权投资扩容提效。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利用“股权直投”“先投后股”“拨投结合”等形式推荐优质科技项目纳入省科技股权重大项目储备库,推进项目落地。探索开展新质生产力科技股权投资试点,以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引导、专业基金股权投资跟进、银行机构信贷投放、保险机构和担保公司承保补偿等相结合方式,培育耐心资本、长期资本。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日照市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按政策给予奖励。推动科技股权投资领域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14.推进金融生态扩围优服。深化科技政策牵引服务效能,出台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技改专项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政策。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再贴现科创引导、再贴现“专精特新”引导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引导增加科技贷款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科技担保与保险体系,开发新产品、新工具,为科创企业提供全周期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技型企业风险评价模型,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企业纳入市级后备上市企业库,实现上市发展。健全政府风险补偿机制或出台其他优惠政策措施,为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提供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支持,引导低成本资金流向科技创新领域。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相关产业链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