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市)、新蒲新区工业和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和人才集聚平台,更好地培养、集聚一批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提高重点产业、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按照《遵义市科技创新团队引领产业发展行动实施方案(遵委人领发【2024】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加紧加快构建富有遵义特色、在我省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政产学研用”融同机制为主导的区域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坚持“富矿精开”,锚定“3533”目标,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营造良好产业创新生态为主线,通过赋能建强一批传统产业、孵化培育一批新兴产业、布局建设一批未来产业,促进创新要素和产业资源全面精准衔接、高效有序互通、协同融合发展,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科技创新团队的组建

科技创新团队,是指具有明确创新目标和集中研究方向,由科技创新团队领衔人和相关专业领域的科技人员组成,以解决重点产业或行业的关键共性技术、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为主的创新集体。可采取独立自建、联合组建、飞地承建三种方式组建。独立自建指申报主体仅依靠本单位科研力量开展科研攻关;联合组建指申报主体联合本单位以外科研人员(含市外)共同开展科研攻关;飞地承建指申报主体全权委托市外科研力量开展科研攻关,成果归属权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同意由委托单位在遵实施转化。

三、支持方向

(一)传统产业。聚焦水稻、辣椒、茶、高粱、竹、中药材等具有发展潜力的现代农业,以及白酒、航空航天及装备制造、基础材料、冶金等传统工业,着力于新技术研发、新模式开创、新业态布局,赋能传统产业升级转型,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企业发展壮大的科技创新团队。

(二)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物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含算力保障、营销运营),着力于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开发、新标准制定,推动新兴产业市场化、规模化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智力支持的科技创新团队。

(三)未来产业。聚焦元宇宙、量子信息、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生物制造、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着力于合理规划、精准培育未来产业,开辟产业发展新赛道,增强发展新质生产力新动能的科技创新团队。

四、申报条件及方式

(一)团队相关条件要求。

1.科技创新团队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好的创新基础和条件,良好的产业带动能力。

2.科技创新团队应有具体项目、承载企业作为支撑,并积极开展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工作。

3.团队建设具有唯一性。不支持同一技术细分领域的团队重复申报;不支持团队领衔人重复申报;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三)不得参与两个以上团队建设;团队间成员交叉重复率不超过30%。

4.团队领衔人须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民营企业承担的团队建设,领衔人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长期工作在科研一线,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团队建设。

5.每一单位不能同时申建大于2支团队,且团队研究方向应处于不同技术领域;团队核心成员不得少于3人,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

6.申建团队的依托单位应为遵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咨询等科技创新和服务活动,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事业单位。

7.依托单位应具有团队建设所必备的人才、技术、装备、场地、资金等基础创新资源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8.依托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生产和财务管理制度,机构健全、管理规范。

9.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须与各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

11.申报依托单位、团队参与单位、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流程。团队建设由依托的企事业单位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含完善的《遵义市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及附件)作为申报申请,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报县(市、区)党委人才办同意后,含县(市、区)党委人才办同意文件一并报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提交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三)团队命名。团队建设名称统一命名为“遵义市XXX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格式规范,其中“XXX” 为“产业(产品)+研究技术领域”。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建团队需填报提交《遵义市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见附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用于证明企业资质、研发条件和项目水平,是项目审查、评审时的重要参考资料。

2.申报材料应真实可信,申报单位、团所有成员在申报时须签署《遵义市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报诚信承诺书》。

3.团队建设实施方案须科学合理,研究内容、经费使用、预期结果和技术、经济指标应科学明晰,量化可考核,团队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申报时间和程序

本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报工作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17:30截止。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为团队初审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团队建设的申报、初审工作,初审完成后汇总报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为团队推荐单位,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报县(市、区)党委人才办同意后,含县(市、区)党委人才办同意文件一并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未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团队不予受理。

(一)团队建设申报

团队建设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申报材料)报送到本单位实际所在地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初审及推荐

县级、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按照申报要求分别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其中:

 1.市农业农村局对农业领域(含特色生态食品、绿色食品加工)申报团队审核把关;

    2.市林业局对林业领域申报团队审核把关;

    3.市教育体育局对教育、体育领域申报团队审核把关;

4.市卫健局对医疗卫生领域申报团队审核把关;

5.市住建局对建筑业领域申报团队审核把关;

6.市能源局对能源领域申报团队审核把关;

7.市交通局对交通运输领域申报团队审核把关;

8.市大数据局对大数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申报团队审核把关;

9.市自然资源局对资源保护与利用领域申报团队审核把关;

10.市生态环境局对环保领域领域申报团队审核把关;

11.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对除上述行业领域的工业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其他申报团队审核把关。

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完成审核工作。对初审通过的项目,由各县行业主管部门签署初审意见和加盖公章后,将申报的纸质材料(胶装、一式一份)和有关电子文本申报材料,于2025年8月22日17:30前报送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组织进行实地调查,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推荐汇总表》、申报书于2025年8月29日17:30前报送市工业和科技局。

六、其他有关说明

(一)申报限制。团队建设申报单位、团队负责人和申报相关主体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或受理:

1.与2024年度已支持的科技创新团队及技术研究方向雷同的。

2.无正当理由,有逾期未验收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参与的科技创新团队和有前期建设科技创新团队撤销的。

3.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的。

4.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且不良记录尚未处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及从事行业被列入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的。

5.已享受市财政项目扶持的同一(技术研究方向雷同的)项目。

6.不符合本通知申报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需拥有至少1项能支撑团队开展科技创新的前期研究成果(2024年以来申请受理或有效授权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论文、含实验测试数据的研究开发技术报告、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

2.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能作为团队领衔人。

3.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遵义市辖区内。

4.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的,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涉及废水、废气、固废排放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团队申建单位、团队领衔人应认真阅读本通知要求,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项目一经受理,原则上不能更改申建单位、团队领衔人、主要参与人员等相关内容,后续将以提交的申报材料作为形式审查、评审、签订协议的依据。

6.2024年度已建成的科技创新团队领衔人及核心成员(前三),不能作为2025年度申报团队领衔人及核心成员(前三),可作为团队参与成员。

7.重点支持产业急需的科技创新团队,重点支持与2024年度行业细分领域不重复的科技创新团队及未申报过的企业。

七、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团队申建的组织及初审工作,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的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核实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财务状况、社会信用记录、申报材料可靠性和完善性等。

(三)审查贯穿申报、评审、立项等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或者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申报、推荐、评审、立项资格,并视情况将行为主体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八、业务咨询和材料受理

申报推荐及受理请联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见附件4)。申报相关工作由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附件:1.遵义市2025年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报材料要求.docx

          2.遵义市2025年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docx

          3.遵义市2025年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4.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x

             2025年8月4日

  (联系人:陈怀;联系电话:27618255、13313217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