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和经贸(工信)局、柞水县科技局,商洛高新区科经局、商洛经开区科创商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探索“编制在高校、科研在平台、转化在企业”的路径,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商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在重点产业链群以及低空经济、人工智能领域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商洛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

2.申报条件参照《商洛市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件。

3.由多个单位联合建设的,须明确一个单位作为依托单位,其它单位为共建单位。提交申报书前完成共建协议签订,明确各方职责和任务。

二、申报时间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商洛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并附相关说明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推荐部门初审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商洛学院、商洛职院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相关事项

1.各推荐部门对所推荐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真实性负责,并出具书面推荐文件报市科技局。

2.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巩驰,联系电话:0914-2333639,邮箱:284559215@qq.com。

附件:《商洛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商洛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