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东营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下达给你们。本批共支持项目40项,经费总额44万元,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经费指标文件另文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主管部门在立项文件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报送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须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后报市科技局。
二、切实抓好项目组织实施。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调度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积极配合市科技局或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抽查检查、年度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成效、绩效自评等材料。项目执行期结束后3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及科技报告、年度报告、项目经费结算表及相关验收材料。
三、严格规范项目经费使用。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由申请金额、专家评审情况、财政预算情况等综合确定,各县区(功能区)财政局应及时将项目经费拨付到位,严禁截留挪用。市自然科学基金资金使用实行“包干制”,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加大资金配套力度,健全完善项目经费使用、内部报销、信息公开、绩效评价、财务审查和科研服务等配套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项目负责人要规范经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联系人:耿晨,8381970
附 件:
1. 2025年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docx
2. 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docx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