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函〔2025〕15号)的要求,我局对以市科技局名义单独或牵头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废止《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常德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常科发〔2021〕2号)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科发〔2021〕1号)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2)。

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原有的文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附件:1.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常德市科学技术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发文字号文件标题登记号
1常科发〔2021〕2号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常德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CDCR-2021-04002


附件2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发文字号文件标题登记号
1常科发〔2021〕1号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CDCR-2021-0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