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5〕6号)、《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商务局扶持资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函〔2022〕202号)等规定,并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企业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广州市外贸稳增长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两个申报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企业类”项目和2025年广州市外贸稳增长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的申报、评审等工作,现将拟安排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7日—8月15日。

二、咨询反映:贸发处,林女士,电话:81096078,

电子邮箱:linlan@gz.gov.cn。    

三、有关要求: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具体翔实,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明确的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与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该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资金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项目计划以广州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企业类”项目和广州市外贸稳增长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资金拟安排项目计划表.xlsx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