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受理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我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出台的政策措施存在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二、举报渠道

举报信箱: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51号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科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信箱),邮政编码:515041。

举报平台:12315

三、注意事项

举报需提供真实具体的信息材料,一般包括具体政策措施名称、起草部门名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具体问题等内容。鼓励实名举报并留下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对汕头市公平竞争审查问题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核查举报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问题线索。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