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届海南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5〕4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高技能人才评选不受年龄、学历、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但评选对象必须在我市工作或柔性引进受聘满2年,且评奖当年仍在岗工作。党政人才不参加评选,曾获得海南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奖相同层次奖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资格审核和初审
1.我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材料,由用人单位(如:各区人社局、企业集团、重点院校、行业协会、市直各单位等)收集并做初步审核,对申报人员信息公示5天,公示后向单位所属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报送优秀高技能人才候选人申报材料。
2.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和初审市直单位申报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和初审区属单位申报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并在“申报书”作意见,负责人签名及盖章。
三、初审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安排。8月18日前,高技能人才推荐单位务必完成推荐候选人的材料收集、整理、核实信息和公示工作,并报送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资格审查和初审。8月20日前,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对申报高级技能人才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查和初审工作,择优确定拟推荐优秀高级技能人才名单,并将推荐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名单及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资格审查和初审: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如:职业资格等级、从业年限等)和评选条件等。
3.优秀高技能人才推荐。8月22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市、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汇总工作,并将我市优秀技能人才候选人员名单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材料报送
各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报送技能人才奖评选申报材料,请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届海南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5〕43号)的要求,填写表格、制作申报书和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推荐人申报书及申报报告要求装订成册)一份以及“汇总表”(转发通知附件4)的excel格式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北楼4018办公室;邮箱:hkzjk@haikou.gov.cn)。
上述表格可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在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
附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届海南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5〕43号)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省人社厅联系人:聂莹联系电话:65200859;市人社局联系人:黄文琪联系电话:68724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