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省107个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增强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作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2027年,集群营业收入保持年均增长8%左右。其中,到2025年底,营业收入超千亿元集群达到8个;到2026年底,营业收入超千亿元集群达到9个,百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6个;到2027年底,集群营业收入达到4.5万亿元,超千亿元集群达到10个,百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8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二、实施“共享智造”拓展行动

  (一)推动共享智造普及提升。支持集群内企业围绕原材料集采、产品集销和关键环节、核心设备、生产要素等开展共享应用。2025年,发布“共享智造”工作指南,建立多维度评价体系,培树10个省级“共享智造”标杆,具备条件的集群全面推广“共享智造”模式。到2027年底,推动“共享智造”从单一环节共享跃升至制造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融合共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建立集群共享数字化平台。组建集群数字化转型服务联盟,推进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集群落地,加快实现研发、制造和服务资源柔性匹配、动态共享。2025年,新建5个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方面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17个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共享智造”支撑能力。到2027年底,集群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领跑者”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全覆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