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发局,省有关单位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全省自主创新能力与水平,根据《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现开展2025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请你们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以2024年度数据为准(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当年指2024年度,近三年指2022-2024年度。

(一)研发方向。中心申报产业领域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所明确的具体范围。

(二)研发能力。对应申报产业领域,中心专职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提供个人社保证明,2024年度全年基本养老保险由依托单位交满),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2024年1月1日以前购置,参与2024年度全年研发使用;不含用于工作、生产和服务保障的设备;提供购置发票),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与申报的产业领域一致,且为第一发明人),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保障;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和科学的技术研发规划。

(三)依托单位。依托的建设单位成立时间满2年,具有省内独立法人资格,无失信记录。

(四)其他方面。同一依托单位在同一申报领域未获评过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年产值高于10亿元的科技企业、高校下属同一个学院、科研院所下属同一个所、省属医疗机构下属同一个科室,建设(含这次申报的数量)各类省级以上平台基地总数不超过2个;中心研发人员不得同时隶属其他省级以上研发平台。

二、申报数量

南昌市和属地有直管县(市、区)的设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4家,其它设区市和赣江新区不超过3家,省教育厅和省国资委不超过5家,其他省直单位按照隶属关系推荐数量不超过1家。无直接隶属关系推荐、超时间推荐、超数量推荐的,概不受理。

三、申报程序

各设区市发改委(赣江新区经发局)和省直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本行业中心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单位编制提交“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2025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详见附件),完成材料初审并提出书面推荐意见,于9月5日前,将推荐意见和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件1份、WORD电子版报送我委。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指导。平台评审认定主要依据为申报材料,为公平起见,提交后不得修改。请你们提前对申报单位进行政策辅导,对申报材料编制进行指导帮助。

(二)规范申报。申报材料符合规范,主要信息要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要作出真实性承诺。未提供佐证材料或材料不全、不清、不实、不规范的,不予采纳。

(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书面推荐意见要分别说明对平台依托单位申报各类省级以上平台数量、信用情况、平台申报条件等审查情况。

联系人:唐卫华,0791-88915132

邮箱:one@drc.jiangxi.go.cn

附件:1.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3.2025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