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和《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潍知保〔2024〕14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备案主体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经核实,山东世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320家备案主体(详见附件)超过三年未向我中心提交任何预审申请案件,拟予以取消备案主体资格。
上述相关单位近期确有专利申请预审服务需求的,请于2025年8月18日前,提交说明及相关研发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至保护中心,经审核合格后,可保留备案主体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受理邮箱:yushenxitong@wf.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6-7907876
附件:取消备案主体资格名单
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8月11日